|   为了保障我院2006年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我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况 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在原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陕西省行政学院)基础上改制成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校,隶属陕西省政府领导。主要面向各经济领域和工商企业领域对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需求,举办高中后专科层次的高等技术教育。主要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学制三年(其中法律文秘、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学制为两年)。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中段175号 邮 编:710068 二、招生政策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录取原则; 2、男女生比例:我院所有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3、体检标准:除旅游管理专业要求 (一)、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5米以上。(二)、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三)、矫正视力达1.0以上。其它专业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标准,无其它特殊要求;
4、外语语种:我校在录取中,无语种要求,无英语口试要求; 5、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录取及优先录取。
6、其它专业按教育部公布的体检标准。
三、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2.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3.专业安排: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录取; 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专业。 4、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四、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招生专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审批的计划录取。 学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学院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中段175号 邮编:710068
电话:029-88419444 传真;029-88427211
网址: www.sxjgy.com 电子信箱sxjg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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