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高职教育
成人教育
干部培训
师资队伍
科研咨询
招生频道
就业指导
新区风采
学海泛舟
欢乐校园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
首 页
>>
高职招生
>> 正文阅读
我省具备招生资格院校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07-4-16 来源:2007-04-16《西安晚报》 作者:综合信息科编辑 点击数:
  今年有50所省管民办院校获准招收非学历高等教育学生,省教育厅昨天对其招生工作提出规范要求,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29—87331677。
今年获准招收非学历高等教育学生的学校包括:5所民办本科院校;12所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经省教育厅核查认定的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西安市教育局核查认定的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具体名单详见http://www.sxmbedu.gov.cn/gonggao/new34.asp)。省教育厅要求,民办高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内容一致;各民办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和层次组织招生工作;不得聘用临时人员参加招生工作,不得组织在校学生在学习期间参与招生活动;不得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不得擅自与其他学校联合办学或以其名义对外招生;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或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学习通知书中必须明确办学类型、办学形式、学习年限、取得学习证书办法等事项。对入学后要求退学的学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学及退费手续,各民办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发现民办院校违规招生,可向省教育厅举报。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意见反馈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后台管理
Copyright © 2005
SXJG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中段175号 邮政编码:710068
陕ICP备05015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