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高职教育
成人教育
干部培训
师资队伍
科研咨询
招生频道
就业指导
新区风采
学海泛舟
欢乐校园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
首 页
>>
高职招生
>> 正文阅读
三本高职志愿7月4日起填报
发布时间:2007-7-3 来源:2007-07-03《西安晚报》 作者:综合信息科编辑 点击数:
  征集志愿中不设院校服从分配表态栏
根据省招办高考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我省高考考生明日起至7月6日填报第三批本科以及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志愿。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过程中实行征集志愿。
今年我省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5个批次。填报志愿实行录取前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的办法。
录取过程中,分批次先按照考生录取前填报的志愿录取,然后将未录取满额的学校和专业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同时通过互联网发送到各县(区)招办公布,由市、县(区)招办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只能在相应批次填报未录取满额的学校和专业,否则为无效志愿。然后再按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中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不设院校服从分配表态栏。
第三批本科录取在7月31日~8月2日17:00前进行,8月2日23:00前公布第三批本科录取信息。8月3日填报第三批本科征集志愿。8月4日15:00前采集、确认征集志愿信息,8月4日18:00前上报征集志愿信息。第三批本科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5日~6日。
高职(专科)录取时间为8月8日~11日17:00。8月11日23:00前公布高职(专科)录取信息,8月12日填报高职(专科)征集志愿,8月13日15:00前采集、确认征集志愿信息,8月13日18:00前上报征集志愿信息。高职(专科)征集志愿录取时间在8月14日~15日12:00之前。
高校录取不许规定男女比例
高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省招办明确要求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省教育考试部门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统考的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受照顾政策的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公示的特殊考生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高校应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省招办要求高校在录取新生时必须按照招生部门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办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意见反馈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后台管理
Copyright © 2005
SXJG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中段175号 邮政编码:710068
陕ICP备05015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