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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生可年获8000元奖学金
发布时间:2007-7-5 来源:2007-07-04《西安晚报》 作者:综合信息科编辑 点击数:
  我省将有70万高校和中职学生今秋起享受新的资助政策
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将按照国家新出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贫困生进行资助。据初步估算,新资助政策实施后,将惠及我省近70万高校和中职学生。这是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省属高校三成学生家境贫困
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去年以来的摸底调研,我省省属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约18万人,约占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30%,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6万人左右,约占10%;全省中等职业在校生中91.7%来自农村地区和城市低保家庭,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60%。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7月2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
奖助学金资助面超过30%
拟出台《实施意见》对我省的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了明确。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设立。奖励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据核算,我省每年约有1500名学生受惠(不含部委高校),资金总额为每年1200万。
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奖励资助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面平均约占全省高校在校生的3%,额度为每生每年5000元,适当向农林水地矿油核及师范等专业的学生倾斜。据估算,每年我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1.84万人。
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资助我省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7%。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为每生每年1500元。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在校的一、二年级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取一定报酬。
新的资助政策从2007年秋季开始实施,2008年起按全年实施。
定向生拒签协议高校可不予录取
记者从招生部门获悉,2007年高考定向就业招生政策已经确定。根据规定,高等学校对无故拒签定向就业协议的定向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与非定向招生安排在同一批次,同时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由省招办补充投档,高等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如果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
考生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等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新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除填涂志愿卡外,还需填写《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以备学校录取时参考。
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参与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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