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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学习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6-5-6    来源:2006-03-20 监察室   作者:监察室    点击数:
    

  3月14日下午,我院举办了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学习培训班”。监察室主任王惠君传达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纪委书记李保春主持并作了讲话。 
  李保春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院纪委决定举办这期培训班,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认清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重要意义,了解和掌握警示训诫的政策界限及其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各自的任务及责任,使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在我院健康有序开展。 
  李保春提出,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是我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有力举措,是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它有利于团结大多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改革建设的发展。 
  在界定警示训诫对象和具体操作中要区别情况,把握分寸。警示提醒要把握住可能性;诫勉督导要把握住苗头性;责令纠错要把握其轻微性;力求做到严、准、实,即在实施过程中力求严,在界定错误的性质上力求准,在整改转化上力求实。在方式方法上,既要讲究策略,防止简单粗暴;又要与人为善,立足帮助挽救。 
  李保春强调,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把本支部、本部门的党员干部教育好,监督好,管理好。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和规范,要从实际出发,大胆试验。勇于探索,把成效作为最高追求。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目的是告诫人们远离腐败,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要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围绕目的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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