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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动员
发布时间:2007-3-1    来源:2007-03-01《陕西日报》   作者:综合信息科编辑    点击数:
      2月28日下午,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即将在全省展开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在讲话中要求,通过资产清查,切实摸清“家底”,使国有资产实现效益最大化,管理科学化,服务廉洁化;同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据统计,目前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每年以14.26%的增长率快速增长。截至2005年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达709. 56亿元,其中省级255.12亿元。为期半年的资产清查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通过资产清查,按照统一的分类代码和软件要求,逐项录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资料数据库,从而逐步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赵正永在讲话中强调,资产清查工作要注重实效和质量,具体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资产清查工作与基础管理相结合,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二是把资产清查工作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努力解决资产预算安排与现有资产存量状况之间脱钩的问题;部门、单位要切实弄清“家底”,彻底解决账、实不符的问题。三是把资产清查工作与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和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四是把资产清查工作与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相结合,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处置、分步实施”的思路,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改革,积极推动资产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共用,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电视电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小燕主持,省纪委副书记龚汉江就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纪律要求,省财政厅厅长刘维隆布置了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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