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行院办发[2006]22号 学院各系部: 根据学院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陕行院发[2006]21号),为加强和完善对教师科研工作的管理,决定对教师科研工作量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在职专职教师; 二、考核时间范围:2006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按我院《教师基本科研工作量及评估办法》(试行)(陕行院发[2005]53号)文件执行。 四、考核表填报程序和要求: 1、填报人按《教师基本科研工作量及评估办法》要求,填报《2006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系部逐项核对,系部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系部统一报送科研处。 2、各系部对教师科研工作量进行核对无误后,填写《2006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连同教师的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科研处进行复核、汇总。 3、在填报《2006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表》时,如项目内容较多填不下,可以另外附表填写,如果有缺项可以不填。如所填项目内容已经科研处审核正式存入“科研管理网络办公系统”,可不必再附相关证明材料。 4、科研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按下列比例计算科研工作量: ①、2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按0.7计算,第二作者按0.3计算; ②、3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按0.6计算,第二作者按0.25计算,第三作者按0.15计算; ③、3人以上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按0.5计算,第二作者按0.2计算,其他作者每人按0.1计算。 5、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向各系部反馈考核结果并在院内公布。考虑到今年是第一次对教师科研工作量进行考核,工作尚属试行阶段,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参考,但不作为否定教师全年考核成绩的硬性条件。 6、几点要求: ①、科研工作量是教师从事各项科研活动所付出的必要工作量,是客观、真实反映教师科研工作业绩的依据,也是教师晋升职务、业绩考核、评选优秀的重要条件,希望各系部和各位教师能给予充分重视,认真如实进行填报。 ②、对教师科研工作量进行年度考核,在我院还属首次,工作中一定有不完善的地方,希望各系部要精心组织,认真考核,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和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③、请各系部将《2006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汇总表》、教师填报的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06年12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一号楼308室) 附:1、2006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表.doc
2、2006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汇总表.doc 二00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