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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    来源:科研处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馆、所,工会、团委:
     依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文件精神,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五、项目申报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可从国家社科基金网站“项目申报”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报送科研处的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六、由科研处统一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打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
     七、申报材料务必于3月5日、6日两天报送科研处,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小莉
      联系电话:029-88419459   邮箱:zxx111@126.com
科 研 处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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