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高职教育
成人教育
干部培训
师资队伍
科研咨询
招生频道
就业指导
新区风采
学海泛舟
欢乐校园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
首 页
>>
题库大全
>> 正文阅读
2007年起国家将对汉字应用水平分级
发布时间:2006-9-19 来源:2006年09月19日 新京报 作者:综合信息科编辑 点击数:
 
通过测试5500个汉字,将公务员、编辑、记者、教师、学生等人员分成三个等级
18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从2007年2月1日开始,试行语言文字规范《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对汉字应用水平进行三个等级的划分,将用于测评公务员、编辑、记者、教师、学生等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测试范围为5500个汉字。
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研制的语言文字规范《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已于2006年8月28日发布。
该规范是国家语言文字应用“十五”科研规划重点项目“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研究” 的成果,规定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共分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测试的是中等以上受教育程度人群在以规范汉字为媒介的阅读、书面表达等活动中,掌握和使用汉字所达到的水平。具体标准是能否按照国家颁布的汉字字形、读音方面的规范正确识别和使用汉字;能否依据权威工具书所载的汉字普通话读音和现代汉语义项准确识别和使用汉字。
据悉,该规范将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新闻出版单位、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等录用人员和核定在职人员资格,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考核学生汉字应用水平等。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这次只是出台了标准,等于是有了测试的框架,至于什么时候考、怎么考都还没有出台,将来还会出台一个指导性的意见,而且现在是试行,所以将来也许标准也会修改。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意见反馈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后台管理
Copyright © 2005
SXJG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中段175号 邮政编码:710068
陕ICP备05015121号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