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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实行总量控制
发布时间:2006-9-28 来源:2006-9-21 陕西日报 作者:综合信息科编辑 点击数:
  日前,我省出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管理暂行办法》,对全省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转制为企业以外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实行总量控制,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
《办法》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数由省级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工作任务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主辅系列的档次。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内从严控制。已超过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不得新聘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原有人员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待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条件、宁缺勿滥,控制聘任数量。同时,事业单位还要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预留部分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用于本单位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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