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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发布时间:2007-2-26 来源:2007-02-26《西安晚报》 作者:综合信息科编辑 点击数: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近日召开会议听取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情况汇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增加供给,引导需求,稳定 价格,规范市场,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总体趋缓,住房供应结构有所改善,投机性投资性购房需求初步抑制。同时, 部分大城市房屋价格上涨仍然过快,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仍然不足,调控机制还不完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落实好住房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加快户型结构调整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政府保障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通过健全市场体系逐步满足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需求。强化政府责任,增加 资金投入,加快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销售和流通。
严查交易中合同欺诈等行为
继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交易中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行为。
曾培炎强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研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居民住房制度, 形成节能省地型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完善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住房调节体系,更好地发挥房地产业在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据建设部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 283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并实施了廉租住房 制度,265个地级以上城市制定并公布了住房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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